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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販售隱形眼鏡 當心觸法


網路販賣隱形眼鏡、保險套,當心觸法!衛生署食藥局醫粧組科長林欣慧表示,去年11月開放可郵購販售第1級醫療器材,包括棉花棒、OK繃、一般醫療用口罩等;至於保險套、血糖機、拋棄式隱形眼鏡等為風險較高的第2、3等級醫療器材,民眾若違法販售,依法可處3至15萬元。
依《藥事法》規定,販售隱形眼鏡者,必須有藥商執照,販售相關商品也需要醫療器材許可證。過去規定即使是藥商也不能在網路上販售醫療器材,不過衛生署去年11月開始,開放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低風險的第1等級醫療器材,並公告「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」。
林欣慧表示,去年11月衛生署公告可販售第1級醫療器材,包括OK繃、紗布、棉花棒、一般醫療用口罩(外科手術口罩除外)、護具、束腹帶、機械式助行器、機械式輪椅等,而保險套、血糖機、體脂計、拋棄式隱形眼鏡等風險性較高的第2、3等級醫療器材 大樓隔熱紙,並未在開放之列。
「近來許多不肖業者,透過臉書、部落格販售隱形眼鏡。」林欣慧強調 瑜珈老師,不論用網拍、臉書或部落格等任何形式的網路販售,都違反藥事法規定,一旦查獲可依法處3至15萬元罰緩,提醒民眾、業者勿以身試法。
衛生署再次聲明,隱形眼鏡屬第2醫療器材,不可透過郵購販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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